居住空间规划设计

发布时间: 2019-1-27 11:16:45   |   网络责任编辑:www.sdlyad.com

居住空间规划设计要注意居住区内的建筑应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也称公建)两部份;在居住区规划用地内的其它建筑的设置,应符合污染小不扰民的要求。居住空间规划设计还要注重景观和空间的完整性,市政公用站点等宜与住宅或公建结合安排;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等。

在居住区规划用地内的其它建筑的设置,应符合污染小不扰民的要求

在居住区规划用地内的其它建筑的设置,应符合污染小不扰民的要求

居住空间规划设计须知

1、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和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

2、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的控制指标应符合各类规定;

3、总指标未含其他类,使用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确定本类面积指标;

4、小区医疗卫生类未含门诊所;

5、市政公用类未含锅炉房,在采暖地区应自选确定。

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和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

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和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

居住空间规划设计的要点

1、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物业管理;

2、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

3、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和车位停放,创造安全、安静、方便的居住环境;

4、居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

5、规划布局和建筑应体现地方特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烟气(味)、尘及噪声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

7、精心设置建筑小品,丰富与美化环境。